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97年版)第 441-456 頁
按「行政機關依裁量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以其作為或不作為逾越權限或濫 用權力者為限,行政法院得予撤銷。」為行政訴訟法第 201 條所明定, 準此,行政機關依裁量權所為之行政處分,如其作為或不作為未逾越權限 或濫用權力者,行政法院即不得予以撤銷。 裁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