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三)(107年4月版)215-225 頁
行政機關就所管理之土地遭人放置貨櫃屋之具體事件,限期命貨櫃屋所有 人自行遷移,否則逾期將依廢棄物予以處理之決定,性質上係屬下命行政 處分,惟倘未經主管機關委任或委託有關查報、認定及清理之事務管轄權 限時,該行政處分即非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