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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7年訴字第 50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8 年 07 月 21 日
資料來源: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98年版)第 535-554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96、6、98 條
土地法 第 208、227、233、236 條
土地徵收條例 第 26 條
土地法施行法 第 56 條
都市計畫法 第 48 條
旨:
關於權利行使在時間上之限制,除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外,實務上以「誠
實信用原則」為基礎,另創設出「權利失效」制度,而所謂「權利失效」
,係指實體法或程序法上之權利人長時間不行使權利,使義務人根據此一
事實及其他有關情況,認為權利人將不再行使該權利,則該權利雖未消滅
,亦不得再行使,否則即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其適用之對象包括請求權、
形成權、抗辯權與支配權等一切權利。至於權利人不行使權利之期間長短
,視權利之種類、內容及重要性而有不同。

裁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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