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98年版)第 535-554 頁
關於權利行使在時間上之限制,除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外,實務上以「誠 實信用原則」為基礎,另創設出「權利失效」制度,而所謂「權利失效」 ,係指實體法或程序法上之權利人長時間不行使權利,使義務人根據此一 事實及其他有關情況,認為權利人將不再行使該權利,則該權利雖未消滅 ,亦不得再行使,否則即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其適用之對象包括請求權、 形成權、抗辯權與支配權等一切權利。至於權利人不行使權利之期間長短 ,視權利之種類、內容及重要性而有不同。 裁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