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四)(96年12月版)第 117-119 頁
勞工保險局受理給付申請而遇有醫理上之諸疑義時,得以具有專業知識之 第三人即專科醫師,於行政程序中陳述關於特別法規或經驗定則之意見, 而以其陳述,為證據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