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九)314-320 頁
公有市場與攤鋪位使用人間,為公法上之契約關係。然主管機關於締約前 ,針對申請人有無利用公有市場攤鋪位使用資格所為准駁之意思表示,則 屬對外直接發生公法上法律效果之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