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434662人
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7年訴字第 48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157-162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2、103、104、105、106、107、108、36、38、39、43、9 條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 18 條
著作權法 第 22、3、36 條
旨:
行政機關依循前述職權調查主義,本得自行決定是否調查,乃至調查之方
式、種類、範圍。行政程序法第 38 條所規定之「書面紀錄」,其是否製
作、紀錄之內容如何,均未有明確規定,復無類如同法第 64 條關於紀錄
方式之明文,解釋上應認為無須由陳述人於閱覽後簽章。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