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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1年訴字第 467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九)190-197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0、111、92 條
訴願法 第 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95、200、5、6 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82 條
旨:
主管機關核准設置攤販臨時集中場並許特定人設攤營業及之處分,性質上
為具有第三人效力之行政處分;倘主管機關於期限屆滿後未以處分延長設
置許可之期間者,原許可處分即向後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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