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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訴字第 45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八)(111年12月版) 第 328-331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0、110、15、16、55、75、80 條
訴願法 第 14 條
公文程式條例 第 2 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12、13、15、16、2、20、43 條
旨:
行政處分之外部效力及內部效力,通常同時出現,但同一行政處分,亦有
因實際通知之情形,可能對各當事人先後發生效力,依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 1  項規定,僅於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開始
起算其訴願之法定不變期間,但並不影響該處分已送達、通知或使知悉內
容之其他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所發生之外部及內部效力。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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