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98年版)第 231-242 頁
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要點所謂「合法現住人」,同要點第 3 點第 1 項第 4 款既規定:「未曾獲政府各類輔助購置住宅」,為取得 「合法現住人」要件之一,可知眷舍之現住人只要曾經獲得政府輔助購置 住宅,不問該輔助之種類、方式,均非所問。 裁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