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按當事人有依行政訴訟法第 7 條規定併為請求時,必其所據以合併之行 政訴訟,已經行政法院實體審究且為勝訴之判決,行政法院始得就該當事 人依行政訴訟法第 7 條所為請求,為實體審究並為勝訴之判決。次按退 伍軍人申請補發士兵年資之退伍金及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差額,既已逾五 年請求權時效,自不應發給,且無得補發退伍金差額或其他現金給與補償 金差額優惠存款利息之法令依據。從而,退伍軍人申請補發差額之優惠存 款利息,主管機關以行政處分否准所請,於法並無不合。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