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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0年訴字第 295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2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101年版)第 496-518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7、118、119、121、127、92 條
刑事訴訟法 第 160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19、8 條
旨:
「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 1  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給
付者,經撤銷、廢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受益人應返
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其行政處分經確認無效者,亦同。」按行政處
分作成後,於未經撤銷、確認無效或因其他事由而失其效力前,縱該行政
處分為有瑕疵之行政處分,亦不能否認其效力。

裁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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