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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3年訴字第 20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9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103年版)第 127-150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9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7 條
民事訴訟法 第 277 條
民法 第 667、668、676、677、681、689、690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36、242、243 條
所得稅法 第 14、83 條
醫療法 第 18 條
旨:
該診所未設帳記載詳細收入(包含健保及非健保收入明細)及支出情形,
以憑作為分配利益之依據及該診所年度決算、分配利益等情事,且原告又
未能提示聯強牙醫診所年度決算及分配利益等帳證資料以實其說,尚難認
原告與他人間已按合夥關係履行合夥契約之權利義務。

裁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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