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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訴字第 204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08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657-660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71 條
民法 第 184、767、794、795 條
訴願法 第 2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5、8 條
建築法 第 25、86 條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第 11-1、5、6 條
旨:
人民之陳情事項必須依相關法令就其陳情事項予以具體化,始能判定所請
求是否有理由。主管機關拆除違章建築之法律規範目的在於保障公共利益
,而賦予主管機關職權,特定人民並無公法上之請求權,則行政程序法第
171 條規定自不能據為人民要求主管機關拆除違章建築之公法上請求權基
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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