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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0年訴字第 203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3 月 15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9 、120、126 條
旨:
黨務及社團之專職人員,畢竟非經國家考試、任用之正式公務人員,其任
職年資本不應與國家任用之正式公務人員享有同等退休待遇,中華民國民
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暨公務人員服務年資互相採計要點將在民眾服務總社
任專職人員年資,規定得併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雖係考試院考量當年
之政經時空背景,所為之權宜性措施,惟明顯違反公務人員退休法之上位
規範。是該採計要點有關採計要點廢止前已任公務人員者,於退休時仍得
併計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年資部分之內容,係屬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
,復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當事人對該採計要點之信賴,在客觀上不值
得保護,從而自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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