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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6年訴字第 202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5 月 01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五)(108年11月版)124-126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21、36、5 條
民法 第 6、818、820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00、22、241-1 條
社會救助法 第 5-3 條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 19、3、6 條
旨:
所謂當事人能力,係指得作為行政程序法律關係主體之法律上資格而言,
自然人依行政程序法第 21 條第 1  款規定,雖有當事人能力,惟其於死
亡後喪失權利能力,自不得再為行政程序之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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