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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2年訴字第 193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3 年 06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二)(94年10月版) 第 129 頁
相關法條
: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9 條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18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7、119 條
稅捐稽徵法 第 21、34 條
所得稅法 第 115 條
要
旨:
法安定性非絕對不可逾越之原則,行政在個案正義、公益等要求下,應對 既存之行政行為或法律關係作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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