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06634人
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3年訴字第 176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7 條
行政罰法 第 24 條
就業服務法 第 42、45、64、69 條
旨:
按就業服務法第 64 條第 3  項規定係要求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就從業人
員所為之就業服務為確實之監督、審核,如從業人員如有違反本條款之情
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即應依法受罰。至於同法第 69 條第 1  款規定則
係主管機關為達行政管理目的,針對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如有違反就業服務
法相關規定者,為停業處分之處罰,兩者規範之目的有所不同。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