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不確定法律概念所涉及之事項,倘若具有高度之屬人性、專業性、經驗性 之專業判斷,例如國家考試之評分、學生成績之評定、計畫性政策之決定 、公務員能力之評價、獨立專家委員會之判斷、專門科技事項、行政上之 預測決定或風險評估等,由於法院審查能力有限,而承認行政機關就此等 事項之決定,有判斷餘地。但如行政機關之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 事,法院始得例外加以審查。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