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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5年訴字第 154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1 月 10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111、36、9、92 條
訴願法 第 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7、241-1、4、98 條
老人福利法 第 3、34、37、46、47、48 、49 條
消防法 第 11 、37、6 條
旨:
老人福利機構於設立及經營時均應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 3  條第
2 款規定,此為機構所應負之法定義務。機構若有違反原許可設立標準之
情形,已違反上開義務,經主管機關命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即得依
法裁處。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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