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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5年訴字第 1514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2 月 22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92、96、98 條
訴願法 第 1、3、57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7、4 條
水利法 第 1、4、54-2 條
公司法 第 208 條
旨:
於日月潭水庫蓄水範圍行駛船舶,其行為人應向該水庫管理人申請許可。
惟船舶公司與當事人為不同權利義務主體,船舶公司前以該公司為行為人
之申請,其效力不及於自然人之當事人。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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