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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訴字第 148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342-343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2、104、106、117、119、17 條
民法 第 511、528、531、537 條
戶籍法 第 25 條
旨:
原處分機關以公務電話詢問之內容,如僅屬行政調查之性質,而與「將為
限制或剝奪自由或權利行政處分之原因事實及法規依據」、「提出陳述書
之期限及不提出之效果」等內容無關者,尚難認已依法定形式給予陳述意
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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