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131-133 頁
當事人有無於行政程序委任代理人,應視有無提出委任書為斷,以茲明確 。如確有委任代理人,始得向代理人為送達,否則即應送達於當事人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