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我國學說及實務均認為德國行政法上所稱之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在我國應 該要納入行政訴訟法第 8 條之一般給付訴訟類型中,由當事人訴請行政 法院判命相對人未來不得作成可能損害當事人權利之處分。至於當事人得 否提起具有將來給付性質之訴訟,此乃涉及當事人有無預為請求之權利保 護必要問題。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