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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3年訴字第 1205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18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9、8 條
民法 第 66 條
房屋稅條例 第 14、15 條
旨:
按稅捐稽徵機關所為稅籍登記,與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注意事項所規定
之違占建戶判斷標準無關,亦不等同經主管機關存證有案之違占建戶,另
建築法係基於建築管理之目的,明定符合該條規定之建造行為,應申請建
造執照後始得為之,否則即屬違章建築;至於眷舍究屬違占戶或違建戶仍
應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之相關規範予以認定。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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