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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3年訴字第 111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09 月 10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二)(106年12月版)612-625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35、136、149 條
民事訴訟法 第 277 條
民法 第 738、88、90、92、9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11、136、6 條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 6、63、81 條
旨:
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與保險人就健保計畫費用返還事宜簽訂同意書,表
明願自行分期繳回醫療費用點數,而保險人則願讓步不依相關規定向其究
責,雙方間已就關於該公法健保契約爭執事項訂立和解契約,是其彼此間
之相關權利、義務,自應依該和解契約內容履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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