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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5年訴字第 1027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09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7、9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41-1 、98 條
勞動基準法 第 22、24、25、32、70、71、79、80-1 條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20-1 條
旨:
雇主與勞工分別為勞動契約之一方,雇主尚無於契約約定外受領勞工所提
出延長工作時間之勞動之義務,亦無於勞工為前開勞動給付後負給付延長
工作時間工資之義務。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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