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替代役男固然可以協助環保稽查員從事採樣、拍照存證等工作,但顯然不 能以自己名義執行公務,即不能以自己之名義簽名於稽查紀錄上;此外, 主管機關於開立限期改善公文送達前,再次查獲違反放流水標準時,必須 進行原因分析,如第二次稽查結果與第一次稽查結果分析之違規原因相同 或具有從屬關係,則顯示第一次之行政處分即可達成行政目的,第二次稽 查結果應不予處分或所為之處分應予撤銷。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