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105年版)第 304-353 頁
臺中市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之功能係為行政機關提供 文化古蹟之專業諮詢,本身並非享有公權力之合議制行政機關,此由本件 古蹟指定仍由臺中市政府對外公告而為行政處分,足證該委員會僅具諮詢 功能,其對本件古蹟指定之判斷並無法定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