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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訴更一字第 1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八)(111年12月版) 第 426-432 頁
相關法條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2、3、4、7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4、119、120、123、126、146、150、159、161 條
民事訴訟法 第 277 條
民法 第 217、245-1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33、136、189、260 條
政府採購法 第 74、83、85 條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 1、3、42、43、45、46、47、48、5、56、8 條
旨:
當事人因合法行政處分廢止受有損失而應予補償之範圍,一則損失與信賴
間必須有相當因果關係存在。其二,廢止授益處分之補償,如無特別規定
,關於所失利益,不予補償;至於所受損害,原則上全部補償,但不得超
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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