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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5年裁字第 257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5 年 11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四)(96年12月版)第 7-9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5、2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7、111、22 條
醫師法 第 7-3 條
旨:
雲林縣衛生局為行政機關,權限一經上級機關委任,即產生權限移轉效果
,受委任機關為行政處分,自得以自己之名義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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