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七)629-632 頁
促參法第 52 條及第 53 條之規定,與行政程序法有關行政契約調整機制 之內容迥異,更不得據此主張依促參法所訂定之投資契約,性質上屬於行 政契約,而非私法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