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七)326-327 頁
地政事務所以函文通知房屋所有人其並非都市計畫之權責機關,且都市計 畫非經通盤檢討予以變更並公告確定外亦不得變更,既未對係爭建物之權 益有所影響,性質上自非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