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327-328 頁
已發生效力之行政處分,如有誤寫之顯然錯誤者,處分機關於發現錯誤後 ,仍得隨時予以更正。此項更正通知本身並非行政處分,且不影響該行政 處分原已發生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