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五)(108年11月版)292-294 頁
主管機關依據相關法令規定,指定申請查驗應具備之文件,事先通知相關 同業公會及其所屬會員,乃對一般不特定之人民為抽象之規定,並非就具 體事件所為之處置,亦未對同業公會及其所屬會員產生具體個別之規制效 力,尚難謂有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核其性質非屬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