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242-243 頁
在委辦事項之領域,地方自治團體受國家之委任而承擔起國家任務,與國 家之間處於「內部法律關係」,而與憲法對地方自治之制度性保障無涉, 係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地方自治團體所為之監督措施,並不發生外部法律效 果,故其性質並非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