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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7年裁字第 1607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7 年 02 月 27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五)(98年12月版)第 542-543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31、149 條
民法 第 125 條
民法總則施行法 第 18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35 條
旨:
所謂行政契約準用民法相關之規定,係指行政程序法未規定契約之性質者
,得準用民法有關契約性質之規定而言。至於因行政契約而生之公法上請
求權之消滅時效,應類推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第 1  項之規定,尚
無準用民法第 125  條所規定消滅時效之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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