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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6年裁字第 157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6 年 07 月 19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五)(98年12月版)第 251-254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92 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3、14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35 條
菸酒管理法 第 47、6 條
旨:
人行陸橋之設置係供不特定之公眾使用,此種設定應屬對物之一般處分。
至於陸橋之興建,是否使人民在法律上之權利或利益受損害,係屬行政處
分成立後應審查之要件,尚難以此而否定行政處分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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