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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3年裁字第 1526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一)(105年12月版)第 508-509 頁
相關法條
:
行政程序法 第 118、135、136、137、142、146、149 條
民事訴訟法 第 23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18 條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8 條
要
旨:
刑事認罪協商制度之性質與行政契約不同,故被告於刑事訴訟程序與檢察 官所為認罪協商之合意,性質上非屬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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