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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1年裁字第 1502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2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92 條
地方制度法 第 26 條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 11 條
旨:
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有關行政處分和一般處分之規定中,可以拆解成多個
構成要件,並以此作為判斷行政行為是否為行政處分或一般處分的依據。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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