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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裁字第 14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2 月 0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261-263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1、92 條
民事訴訟法 第 492 條
訴願法 第 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272、4、6 條
行政執行法 第 1、12、2、26、4、9 條
強制執行法 第 113、69、73、77、81、85、88、97、98 條
旨:
拍定處分之性質上雖屬授益行政處分,然不僅對拍定人產生受益之效力,
亦同時對義務人之法律地位產生影響,屬涉及公行政、第三人與相對人間
之「多面」法律關係。是執行機關所為前揭拍定行為,自已對外直接發生
法律效果,並對義務人(即債務人)及拍定人產生規制效力,而非事實行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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