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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2年裁字第 112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8 月 08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104年12月版)281-285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50、154、155、156、55、92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7、4 條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 9 條
旨:
法規命令與一般處分之區分,原則上可依規範效力是否「一次性或反覆性
」作為判斷標準,即凡規範效力屬一次性者,可認定為具體之事實關係;
若屬反覆性者,則為抽象事實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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