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104年12月版)281-285 頁
法規命令與一般處分之區分,原則上可依規範效力是否「一次性或反覆性 」作為判斷標準,即凡規範效力屬一次性者,可認定為具體之事實關係; 若屬反覆性者,則為抽象事實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