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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裁字第 110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275-277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74、92 條
訴願法 第 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4 條
教師法 第 14 條
旨:
不適任教師調查小組作成經查證教師確有不能勝任教職之調查報告,僅係
開啟輔導期及考核會審議程序之中間決定,尚未發生終局之規制效力。學
校以將調查結論函知被調查人,暨通知本案進入輔導期及依規定移由考核
會審議,並未直接影響其教師權益,故非屬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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