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按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並無關於違 反該辦法之違規行為應如何處罰之規定,亦即關於違反該辦法所規範之行 為,其罰則係訂立於母法消防法第 42 條。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