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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3年簡字第 55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4 年 08 月 01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三)(95年10月版)第 249-252、353-354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7、119、135、137、8、92、93 條
民法 第 180、18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2、264、8 條
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 18、19、2、3、5 條
旨:
(一)依照學者通說見解,公務員任用之任官行為係須相對人協力之行政
      處分。對此公務員所受領之俸給,依公務人員俸給法,亦不可能單
      獨於任用之外,而與公務員形成行政契約。
(二)依國軍空勤加給支給辦法為之,行政機關不得自行任意給付,而未
      有符合支領加給之事實,該核定處分有誤,對此既不符合支領標準
      ,亦有因重大過失不知而支領之情形,其信賴不值得保護。故行政
      機關未依相關法令而竟違法核給加給者,並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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