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六)399-404 頁
違法行政處分之轉換,係治癒違法行政處分所存在之瑕疵,使其轉換成合 法行政處分,該轉換而來之行政處分因無瑕疵,而得以維持;其法律性質 ,基於法律安定及法律明確之要求,應認轉換為一種形成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