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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簡上字第 96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96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35、236-2、243、255、4、98 條
醫療法 第 103、115、86 條
旨:
按行政訴訟法第 4  條之撤銷訴訟,旨在撤銷行政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
藉以排除其對人民之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所造成之損害。而行政機關作成
行政處分後,其所根據之事實發生變更,因非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時事
實認定錯誤,行政法院不得據此認該處分有違法之瑕疵而予撤銷。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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