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刑事裁判書彙編(95年版)第 269-273 頁
行為人必須對參與投標之廠商為上述之詐術或其他非法行為(如廠商為達 到得標目的,與審標人員勾串,塗改他廠商標單)。而本件除借牌外,復 查無被告 2 人施用詐術或其他非法方法,致其他參與投標之廠商無法投 標或開標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自不得以該第 87 條第 3 項之罪責相繩。 裁判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