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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易字第 13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12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2 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40、28、309、310、311、38、41、55 條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第 1-1 條
刑事訴訟法 第 133、133-1、154、159、159-1、159-2、159-3、159-4、159-5、161、299、301、95 條
旨:
一人發表文章,非意在評論事件,而是欲侮辱我國駐外機構及該機構公務
員依法執行之職務,有公然侮辱犯意;另一人認同該文章符合其目的,指
使其為首之社群軟體群組中成員使該文章引發熱議,造成前述機構及公務
員依法執行之職務受其指責、侮辱,兩人有散布該文章之共同犯意及行為
分擔,應構成刑法第 140  條第 1  項之侮辱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罪及同
條第 2  項侮辱公署罪。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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