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八)(111年12月版) 第 226-228 頁
行政處分與觀念通知之主要區別,在於行政處分具有行政機關為一定法效 意思之規制作用,觀念通知則無。至於行政行為是否具有規制作用之內涵 ,應就有無權利義務或資格之創設、變更及撤銷,權利義務或資格之存在 、不存在或其範圍之確認,是否對人民之請求有所准駁之意思表示等各情 予以判斷。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