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八)(111年12月版) 第 233-234 頁
民事法院就其所受理之拆屋還地等事件,囑託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進行地 籍鑑定測量,其性質上屬於民事法院所為之囑託案件。相關鑑定測量結果 書圖僅提供法院參考,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22 條之規定,司法機關 囑託之複丈案件,應依司法機關所囑託事項辦理,不得發給土地所有權人 土地複丈成果圖,僅係事實行為與行政處分之要件不符,土地所有權人對 其鑑定測量結果書圖之作成,亦不享有公法上之請求權。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